來源: 作者: 時間:2014-9-5 閱讀:
甘農牧發〔2014〕213號
甘肅省農牧廳關於開展2014年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農牧(農業、農林、畜牧)局(委)、廳機關有關處室、廳屬有關預算單位:
為加強省級農業財政項目支出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規範財政資金運行,根據《甘肅省財政廳關於2014年度省級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甘財監〔2014〕11號)、《甘肅省省級預算績效管理辦法(暫行)》(甘財綜〔2011〕52號)要求,經商省財政廳同意,決定開展2014年度省級財政農業項目績效考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績效考核目的
全面掌握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和取得的效果,總結項目管理經驗和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加強和規範項目資金管理,完善項目和資金管理辦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資金安全有效使用長效機制,為優化農業財政支出結構提供決策參考和依據。
二、績效考核範圍和重點
2014年省級財政安排的資金總量在800萬元以上的農業財政項目,重點考核省財政廳確定的2014年重點評價的高效農田節水技術推廣、全膜雙壟溝播旱作農業技術推廣、廢舊農膜回收利用、蔬菜廢棄物綜合治理、草原植被恢復費、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基層農技推廣體系建設、特色優勢產業、現代畜牧業項目(詳見附件)。
三、績效考核的內容
(一)項目管理情況。包括項目立項前期準備、項目實施、制度建設、項目單位為完成績效目標而採取的管理措施以及風險控制措施等。
(二)資金到位及使用情況。包括資金到位情況、資金使用情況,資金撥付是否及時、使用是否專款專用、制度是否健全、執行是否有效等。
(三)任務完成及效益情況。主要包括項目任務完成數量情況、項目質量情況等。
(四)產出效益及可持續發展情況。包括項目取得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及可持續發展情況等。
四、工作組織
為保證2014年省級農業財政項目績效考核工作的順利開展,項目績效考核和評價工作採取「誰主管、誰考核」的辦法,由省農牧廳項目主管業務處室和廳屬項目主管單位分別負責組織實施,並將考核和評價結果統一報省財政廳農業處和廳財務資產管理處。
五、考核方法
這次績效考核和評價採取全面自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各市州對轄區內的項目進行全面考核,省農牧廳項目主管處室和廳屬項目主管單位進行抽查並對列入2014年省財政廳重點評價項目進行重點考核和評價。重點抽查和評價的項目不得低於項目總數的10%。
六、時間安排
2014年9月1日至20日,各市州農牧(農業、農林、畜牧)局(委)組織所轄縣區進行全面自查並將自查報告分項目上報廳項目主管業務處室和廳屬項目主管單位。廳項目主管業務處和廳屬項目主管單位要在9月6日前下發重點績效評價項目績效評價實施方案,明確重點評價項目具體要求。
2014年9月21日至30日,廳項目主管業務處室和廳屬項目主管單位根據各地項目實施和自查自評情況,抽調專門的人員組成績效考核組,選擇部分項目、縣(市、區)進行重點抽查和實地評價,補充和核實相關信息。2014年尚未實施的項目評價上一年該項目實施效果。為提高工作效率,減輕市、縣農牧部門工作負擔,省級農業財政項目抽查儘可能同農業基本建設項目檢查工作統一安排,合併開展。
2014年10月10日前,廳項目主管業務處室和廳項目主管單位分別上報績效考核報告和重點評價項目績效評價自評報告(附電子版)。
七、有關要求
(一)各市州要高度重視績效考核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績效考核工作小組,落實責任,確保績效考核工作按期完成。
(二)各有關項目主管處室和單位要精心組織,加強協調,切實提高績效評價質量。在開展重點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時,要根據項目特點,加強對績效指標的研究,建立突出項目績效特色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選取合適的評價標準和評價方式。要重點對績效目標和績效完成情況進行對比,便於今後更加科學地設置績效目標,加強項目管理。
聯 系 人:省農牧廳財務處 劉瑞貞 王海生
聯繫電話:8179143、8179149
附件: 省農牧廳2014年省級農業財政項目績效考核明細表
甘肅省農牧廳
2014年9月1日
甘肅省農牧廳辦公室
2014年9月1日印發
共印3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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